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a、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投标人自行说明。“近3个月”特指2024年05月-2024年07月。b、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0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到湖南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浏阳市关口街道商会大厦一楼)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浏阳市关口街道商会大厦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