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诊楼中央空调的风机盘管系统及新风系统(包括新风机组)、冷却塔进行清洁,达到合格标准,通过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查。并取得相应证明。二、对两台约克冷水机组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员按相关要求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未来派驻现场的人员完全相同,施工期间未征得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其他要求:在完成此项目的工作内容的前提下,给予甲方关于中央空调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帮助。
(2)具有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服务机构考核合格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两年内,至少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或维保服务项目。
(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请投标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勤处动力科进行报名。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服务机构考核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或维保服务项目的工程合同复印件(金额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