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房配电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供货与安装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包括配电间内配电箱、空调、风机,柴油发电机房内的通风系统、燃油泵、柴油管路系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货物供货、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以及二次深化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提供备品备件、技术培训、成品保护、售后服务、质保、维护保养等,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完整性项目,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者请登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网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自行下载。
5.2投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3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中心13号楼三楼开标室) 。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启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房配电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


